聯合更新日期:2008/05/05 07:40 記者陳惠惠台北報導

衛生署今將開會討論維他命定位問題。衛生署藥政處長廖繼洲說,藥政處傾向比照十大醫藥先進國家,只要在進口國屬於食品級綜合維化命,輸入台灣後就不會以藥品列管。 

至於單方維他命A、D、E、K等,藥政處討論後,也傾向比照綜合維他命管理。廖繼洲說,既然在十大醫藥先進國家列為食品,安全性應無疑慮,輸入台灣後也不以藥品列管,但會要求產品上加註警語,提醒民眾不能多吃,以及吃太多可能對人體造成的傷害。 

但廖繼洲也強調,這是藥政處初步討論結果,須等今天跟專家、學者討論後才能真正定案。一旦藥政處確定放寬維他命為食品,衛生署食品衛生處明天會邀集相關業者、學者討論後續管理。 

藥政處表示,美國、加拿大、英國、法國比利時、瑞士、瑞典德國日本澳洲十大醫藥先進國家,以美國的管理方式最為寬鬆,除了單方針劑型維他命以藥品列管,其他都屬於食品。 

根據藥政處初步討論出來的管理方式,從十大醫藥先進國家進口的維他命,只要業者證明在進口國家屬於食品,輸入台灣後就算是食品,不管單方或綜合維他命都一樣。也就是說,正式上路後,包括善存在內從美國進口的口服維他命,都可以食品名義進口台灣,而且也不限定藥局、藥房才能販售。

廖繼洲認為,既然在十大醫藥先進國家列為食品,等於替產品的安全性背書,進口台灣後自然可以放寬為食品管理。

廖繼洲強調,上述管理方式是藥政處內部討論結果,希望今天會議朝此方式研議,由於維他命管理放寬屬於重大政策,草案出來後,還需要給外界一個月的時間表達意見,若無異議,才能正式公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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