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 2006/7/21 專題

    〔記者陳詩婷/台北報導〕瘦身美容業蓬勃發展,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昨天召開記者會質疑,瘦身美容業的定義不清,加上衛生署難以掌握業者經營動向,消費者權益可能因此受損。她呼籲行政院消保會督促衛生署加強業者管理,以減少消費糾紛。

    列席記者會的衛生署食品藥政處簡任技正謝定宏則表示,瘦身美容業牽涉範圍廣,衛生署只是各單位的聯絡窗口;但此一說法立刻遭到消保會消保官邱惠美吐槽,指行政院早在民國八十四年就指定衛生署為「主管機關」,衛生署不能推卸責任。

    黃淑英表示,消保會今年二月針對全國瘦身美容業者展開聯合稽查活動,範圍涵括建管、消防、衛生、定型化契約等,一百五十九家相關業者中,竟然只有三家全部符合規定

    看完這樣的報導,你還敢去「瘦身美容院」嗎?
    除了去瘦身美容院之外,是否還有別的選擇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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